“三夏”,是夏收、夏种、夏管的简称。“三夏”是一年中第一个大忙,从每年5月下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
“三夏三电三农”是对农村农业生产活动和农业设施的简称。“三夏”是对夏季农业生产活动夏收、夏种、夏管的简要称呼。
“三夏”是指农村初夏季节比较忙或时间性强、需要突击完成的农活,按时间顺序主要指夏收、夏插、夏种。相比较而言夏管(夏季田间管理)可以适当缓一下,不在“三夏”大忙之内。楼上的对农村工作可能不是太熟悉。另有一种说法叫农村“四夏”大忙,按时间顺序则是指夏收、夏插、夏种、夏管。
1、春耕工作情况报告 一年之计在于春,抓好春耕备耕生产各项工作,是实现农业生产目标的关键,是促进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
2、春耕备耕工作实施方案篇1 工作任务 全县备春耕生产总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各项惠农政策,围绕全县增产10亿斤粮食的目标,抓好落实,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全县备春耕生产“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春耕生产资金物资需要;确保重点计划全部落实;确保所有农户都能种上地、种好地。
3、农业工作 总结报告 汇报1 自从20__年国家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到现在已有8年了,2022年冬通过培训学习,丰富了自己的科学知识。并被聘请为20__年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我深感荣幸。并感到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 我所负责的示范户是在西牛镇星村和中星村共有10户。指导的产业是杂交水稻。
农业部为深入推动科学施肥工作的实施,提出了以下关键措施:首先,加强组织引导。认识到科学施肥对于粮食安全、节能减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整合技术资源,强化监督与考核,构建了上下联动、多方合作的工作模式,为科学施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其次,强化技术支撑。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现提出以下意见。规范肥料配方制定与发布(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建立“定地、定时、定作物、定化肥量”的示范区,加大取土测土密度,完善施肥指标体系,扩大示范展示和技术指导范围,探索建立整村、整乡(镇)、整县(场)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覆盖,减少不合理施肥量。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资金支持以及信息宣传,以确保农田节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的实惠。通过示范活动,实现节水与高产的双重目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限制污染物排放,并严格管理农业生产投入品,确保其安全使用。同时,通过农田氮磷拦截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障措施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支持,提供科技支撑,如研发新技术和引进国际经验,并加强农民的宣传和培训,让清洁生产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农民的实际行动。
针对茶园存在的施肥问题,农业部专家提出了科学的施肥原则。首要的是增加有机肥料的投入,实现有机与无机肥料的协同作用。根据土壤肥力和茶叶产量,适当降低氮肥的施用量,同时强调磷、钾、镁等元素的均衡补充,特别是硫、硼等微量元素的补充,以防止土壤酸化现象。
机械化种植可以使花生的形状和大小更加均匀,有利于提高花生的外观品质,机械化种植会使花生的土壤松散度和通气性变差,从而影响花生的生长和发育,进而影响花生的口感。
在当前,很多农业生产都是农业机械化模式,当然花生也是可以采用机械化生产的,那么花生生产过程中常用机械有哪些?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花生生产中常用机械,以供广大朋友参考。花生生产的机械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中,耕整地、田间管理的植保、灌溉等所用机械基本都是通用机械,在花生生产中也可以满足农艺要求。
适宜情况:种植面积不大,机械化程度较低的小农场。对种子处理和萌发条件要求不太高的地区。综上,新花生种植周期短,管理方便,但花费较高,产量稳定性较差。老花生管理较难度高,但成本低廉,产量稳定。
1、关于播种机的标准化参考文献丰富多样,涵盖了不同作物和作业类型的设备。NY/T 1411-2007规范了小麦免耕播种机的作业质量,对播种的精准度和效率提出了具体要求。JBT 8401-2007则详细规定了旋耕施肥播种机的性能和操作标准,包括施肥与播种的协同作业。
2、首先是机械播种要求:水稻种子必须经过脱芒、催芽处理,有梗率小于4%,有芒率小于5%,芽长大于0毫米,种子含水量小于25%;播量精确、均匀,每盘播量与标准播量差小于7克;播后立即覆土,厚度为6~8毫米,且要均匀严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中,关于谷物播种机双圆盘开沟器的详细描述分为两个部分:技术条件和双圆盘开沟器的具体内容,该标准被更新为JB/T 6272-2007,取代了原有的JB/T 6272-1992版本。在新标准中,文本结构经过了调整,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重新编辑,以提升其精确性和适用性。
1、第一条 为了保护耕地质量,提高地力,维护耕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耕地质量,是指能够满足农作物生长和安全生产所需的土壤地力和土壤环境质量。
2、第八条 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对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依法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和任务。
3、第一条: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保持并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耕地保护和利用等活动,应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