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进入2012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且已列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3年有效)的榨油机和旋耕机(耕幅≤0.9m),均纳入补贴范围。
完善农业保险查勘理赔技术标准,推动无人航拍、卫星遥感、远程查勘定损等科技应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拓宽“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继续发展水稻险、油菜险、生猪险等险种。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产品保险。
加大力度支持重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免收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通行费。点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保险期限:一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保险内容:省级确定的肉鸡、鸭、鹅、甲鱼、种甲鱼、湘莲、柑橘、葡萄、能繁母牛、茶叶等10个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在此基础上,51个贫困县(市、区)可以自主选择开展1-2个本地区产业优势明显、农民参保需求强烈的特色农产品开展保险。
农作物可以买保险。农作物有专门的农作物保险,该保险是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生产费用等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一般而言,农作物保险只承担农作物数量和质量的损失,而不承担价格风险。
1、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生效。该条例是根据2009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而成,旨在进一步明确、完善并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这项修订工作经过了多次会议审议,并于2019年10月11日由国务院进行最后修订发布。
3、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该条例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