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勾选认证抵扣即可,无需额外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指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和审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原来已全部记入了原材料,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 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3、投入产出法是这样计算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这里的扣除率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这里的单耗数量意思说,做一样货物,需要多少农产品。
4、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确定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计算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应用扣除率,当前扣除率为10%;运用公式计算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扣除率/(1+扣除率)。
5、计算扣除适用于其他纳税人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情形。扣除率不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适用的扣除率是销售的产成品的税率,可以是16%,也可以是10%。计算扣除适用于10 计算的方法不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分为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正面回答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_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以向主管税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行开具,然后按收购金额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也可以按价税合计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可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如下: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 = 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扣除率。例如,某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从这类企业购进农产品,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9% = 5万元。
可以的。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然而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
销售自产加工后农产品是否免税,关键看加工后产品是否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如果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具体为:根据自产农产品原市场售价/(1+13%)*13%计算出进项税进行抵扣,并按加工产品售价的13%缴纳销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销售农产品的税率取决于具体的销售环节和农产品的种类。在我国,农产品的销售涉及多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而具体的税率则根据税法规定以及农产品的分类而定。农产品销售涉及的税种 增值税:对于农产品的销售,一般涉及到增值税的征收。
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_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非自产农产品时_可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对于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也可能享受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政策。此外,农产品销售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改进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也可能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以下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业的发展,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更多的税收减免,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增值。
1、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乘以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乘以农产品耗用率乘以扣除率/(1加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3、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乘扣除率。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凭票抵扣进项税额11%;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1%、13%);纳税人购进流通环节全免税的农产品;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涉及烟叶税,比较特殊)。
4、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其中,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
1、自产农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对于投资农业项目的企业,也可能享受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政策。此外,农产品销售公司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改进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也可能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4、法律分析:现行农业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方面:(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5、正面回答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_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